单证认证业务指南
一、单证认证的形式
在单证上直接加盖单据章。
二、单证认证的类别(仅适用于信用证结汇的单证):
1、商业发票(发票内容简单,无说明性文字和承诺性条款)
2、提单(外国船公司在我国的办事处签发的提单不予认证)
3、商品数量及重量证明
4、各类运输单据(运费发票和提单附加声明除外)
5、装箱单
6、保险单(不包括保险公司的证明和声明)
7、其他用于结汇的单据
三、办理单证认证需提供以下资料:
1、《涉外商业单证认证申请书》(点击下载)
2、原产地证明书
3、信用证复印件
4、出证机构认为应提供的其他相关佐证材料
5、需认证的单证的原件和复印件
(提交出具商业发票的公司/企业加盖公章的《商业发票保函》(点击下载),并与所附报关单、商业发票之间加盖骑缝章。)
签发单证的单位必须在认证机构有备案。未备案的企业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备案表格(点击下载)进行备案。